佛市直〔2015〕33号
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深化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推动区域化大党建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拓展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建设“堡垒型+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推进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佛发〔2014〕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构建大党建格局工作要点》的通知》(佛委党发〔2015〕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大抓基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14〕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推动构建“1+N+X”区域化党建格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组通〔2015〕32号)精神,现将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架构。市直单位党员志愿者的组织体系以党员志愿者所属单位党组织为主要组织机构,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人数较多的单位党组织可以所属党组织的形式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市直各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组建佛山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总队,指导协调市直各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的党员志愿活动。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总队的队长由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担任。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担任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总队副队长。市直各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设正副队长和联络员,正副队长可由报名参加本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担任,也可经全队党员志愿者选举产生。请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于11月20日前,将《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及联络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实际增设党员志愿服务队管理人员。
(二)组建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市直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党员志愿者特长,分类组建专业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并由职能与之相近的市直单位党组织牵头负责管理。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申报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市直属机关工委将随时接受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的申报。当前,市直属机关工委将接受首批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申报,请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调研和组建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市直单位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注册登记表》(附件2)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
(三)重新对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广泛发动党员(可包括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员)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鼓励党员志愿者结合各自专长加入党员专业志愿服务队,并利用佛山党建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5)
(四)建立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单位可选择合适的服务点,包括双联系的村、社区等,作为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阵地和保障。服务实践基地确认后统一挂牌。市直机关各党员志愿者组织都应当主动与服务基地建立相对固定的服务关系,保证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请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调研,并于11月20日前将《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3)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
二、以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推进区域化大党建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好各类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当前,特别是要结合市直机关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服务工作,依托工作团队,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进村、进社区活动,推动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更加广泛参与到群众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各系统环节。
(一)开展党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如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送党课、送培训、送书籍、送党务知识等党建主题活动,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等各项制度,为村(社区)党组织培训党务干部,积极协助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和统筹驾驭能力。
(二)开展政策宣讲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开展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党员志愿服务。围绕推进城市升值、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加强社会基层治理等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基层群众诉求,促进村(社区)和谐。
(三)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党员志愿服务。重点就村(社区)群众在就学、就业、就医、养老、文化、社会治安等方面开展社保、经济、法律、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税务、文化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村(社区)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开展慈善公益性党员志愿服务。以村(社区)老党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和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探访慰问、亲情陪护、健康保健、心理咨询辅导、法律援助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搭建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
三、活动保障
为确保党员志愿服务进村(社区)活动的有效实施,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可向市直属机关工委申请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补贴经费,市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党员志愿服务项目情况进行核定,最终决定是否下拨及下拨的金额。需要申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补贴经费的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请于11月30日前将《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补贴经费申报表》(附件4)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评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获得补贴经费的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活动经费的合规、合理使用,并于所申报的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活动方案、情况报告、图片等)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深化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区域化大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与重大现实意义,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促进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推动构建“1+N+X”区域化党建格局相结合,与“建设有为党员队伍 争当改革发展先锋”为主题的“共产党员创优岗”活动等相结合,为推动构建“1+N+X”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经费保障范畴,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党员志愿服务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具体负责同志要认真策划好服务项目,制定活动计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切实增强党员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吸引力。要注重发掘和提炼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与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并对优秀党员志愿服务队和优秀的党员志愿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报送市直属机关工委,以此传递党员志愿服务理念,汇聚服务发展正能量,营造共同参与党员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及
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2. 市直单位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注册登记表
3. 市直单位党员志愿者注册操作指南
4.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申报表
5.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补充经费申报表
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联系人:张若迪,电话:83215209,电子邮箱:fzgwzzk@126.com,市直党员志愿者QQ群:146864964)
附件1
市直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及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类 别 |
姓 名 |
行政及党内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电子邮箱 |
备注 |
队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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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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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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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请于2015年11月20日将纸质传真至83212638,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fzgwzzk@126.com。
请各联络员加入市直党员志愿者QQ群:146864964
附件2
市直单位专业党员志愿服务队注册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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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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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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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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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项目或服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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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党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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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机关工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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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申报表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实践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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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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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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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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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基地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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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志愿服务时间和内容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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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党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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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机关工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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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补贴经费申报表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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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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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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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党员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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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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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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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社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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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社区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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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 |
¥ 元( 仟 佰 拾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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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内容 简述 (800字 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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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经费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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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市直机关工委意见 |
盖章 201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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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市直单位党员志愿者注册操作指南
2、市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申报
注:详细操作可于市直党员志愿者QQ群:146864964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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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 |